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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组织开展"集约用地,科学发展"主题活动,认真解决好廿三里街道经济社会集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强化街道干部,工作员的责任意识,经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制定街道干部、工作员及村(居)两委成员在"集约用地、科学发展"主题活动中的责任制考核办法。通过考核,客观如实地反映街道干部、工作员及村(居)两委成员的工作表现,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干部、工作员及村(居)两委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把街道广大干部群众的凝聚力、创造力集中到科学发展、服务群众,构建和谐社会上。 考核对象为街道全体干部、工作员,各行政村(居)两委成员。 考核内容是: 1、盘活存量土地:对全街道闲置的工业用地、商服用地和公共用地进行调查摸底,并按照政策盘活存量土地。 2、遏制违法建筑蔓延势头:在对各种违法建筑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农村和工业区的违法建筑,采用"有先有后"的原则,先重点查处占用农田、良田的违法建筑,一户多宅的违法建筑,以营利为目的违法建筑及影响道路交通、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等。 3、解决农村住房特困户问题:在各村(居)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公示、落实,真正解决一批农村家庭的住房困难情况。 4、切实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按照"五好"标准,把村级班子建设成团结、务实、心系群众、能够造福一方的战斗集体,为此次活动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考核办法是: 1、街道将对土地存量盘活、遏制违法建筑势头,解决农村住房特困户问题,切实加强农村班子建设等工作进行考核。凡因工作没做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按照责任分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分别扣除事件责任人一个月的月考核奖金,联片领导、联系村班子成员、工作片片长和街道机关联村干部半个月的月考核奖金,同时作为年底末位制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 2、对保持社会稳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情况进行考核。在"集约用地,科学发展"主题活动中,凡发现信访苗头或其它社会不稳定因素,街道干部、工作员不及时上报处理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事件责任人半个月的月考核奖金;对发生对抗执法等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没有进行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街道党委、办事处将对事件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并扣除一个月的月考核奖金,同时作为年终末位制考核的依据。 3、对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考核。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在"集约用地,科学发展"主题活动中因不积极参加、配合工作或因工作没做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将扣除村(居)支部书记、村民主任30%的年终考核奖金,扣除其他两委成员20%的年终考核奖金。
(来源:金华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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