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开展“十一”前后矛盾纠纷大排查
  
 

 

   为了维护国庆期间社会稳定,同时扎实开展好第二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司法局向各镇乡(街道)、开发区下达了《关于做好十一前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企业调委会在十一前后,在我市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排查调处的主要内容一是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纠纷矛盾;二是可能引起自杀、民事转刑事、上访、械斗的重大纠纷苗头。

   为了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必须依据“调防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排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针对矛盾纠纷的现状、规律和特点,采取打击、防范、教育、疏导、控制等多样性、综合化的措施,通过思想的、行政的、法律等种种手段,主动出击、全面排查、认真调处,把矛盾解决在内部、化解在基层,消灭在初态。发现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和领导,避免事态扩大。尤其是对发生在企业中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劳资纠纷、集资借款纠纷和工资待遇、工伤事故赔偿等纠纷尤为重视,对诸如此类有可能引起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体上访事件,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疏导调处。确保我市在“十一”期间没有重大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过一个舒心安乐的黄金假期。

来源于:金华廉政网

 

  2005-9-26 15:37:55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附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