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水务局切实加强下属单位财务管理
  
 

 

为切实加强下属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磐安县水务局党组在详查下属单位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制订了《磐安县水务局下属单位财务管理若干规定》,从三个方面入手切实加强下属单位财务管理。

    一是从9个方面对财务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对各单位日常公用支出限定年度支出总额,严格按有关规定支出差旅费、职工医疗费等,明确了干部职工外出考察、疗养、培训,以及各单位奖金分配、大宗物质采购、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对外投资、对外出借资金、贷款、借款、集资等作为“规定审批事项”,必须经水务局审批后才能实施。

   二是在程序上从严把关,对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资金审查、项目报批、公开招投标、预决算审计”的程序从严把关,规定基本建设及单项生产性支出1万元以上、非生产性支出0.3万元以上、一次人均200元以上的福利支出、500元以上的书刊支出、500元以上的捐款赞助等,必须经水务局审批同意。

    三是明确了违反规定的相应处理办法,对“规定审批事项”未批擅自实施的,按实际发生金额的2%分别对责任领导和财务经办人员扣发奖金,一年内三次发生应报批而未报批的,取消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奖并通报批评,当年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一年内五次发生应批未批的,取消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年度考核奖,免去或建议免去一把手职务。

    此外,磐安县水务局还对04年度下属单位日常性支出包干超支问题进行了处理,按照局内部文件规定,对各单位04年超支部分的30%共计17295元,从各单位领导及党政办人员工资内扣回。

来源于:金华廉政网

  2005-8-12 11: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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