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推出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新举措
  
 

 

   为进一步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在不断调研和探索后,磐安县领导亲自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了协调会,提出了简化程序、降低费用、提速增效的办法。

   1、提高一般性审批项目的限额。把总投资概算在500万元以下且技术简单的项目,总投资概算在1000万元以下且急需建设的项目,列入一般性审批的范围。

  2、试行县内审批项目补批制。除需上报审批和争取资金(上级有规范要求的)项目外,项目审批程序一律从简。项目业主提出项目局面申请后,相关职能部门要在限定时间内办理行政许可文件。如相关职能部门不能在限定时间内办理的,县发改局将根据项目业主的项目书面申请报告,给予前置审批。凡列入县政府下发的《年度基本建设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业主单位条件成熟的,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可先开工建设。

   3、建立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对每个县重点工作项目,主管部门到县365便民服务中心投资审批窗口填写《县重点工程项目协调联系单》,县365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把《县重点工程项目协调联系单》一式三份分送书记、县长和项目联系领导,由项目联系领导召集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对项目前期工作和审批管理进行协调和研究,提出简化方案和措施。县365便民服务中心根据协调结果进行跟踪督查。

   4、审批收费问题。对县重点工程项目的收费,除按规定应上缴省市部分外,其余部分都按挂帐处理,年终集中审定减免政策后结算。

   5、中介机构收费问题。实行政府采购中介机构文本编制权,建立中介机构编制单位储备库,或者采用定点机构,一年一定,降低收费。

   6、工业园区和新城区的项目审批和管理,采用授权审批的办法。

   7、推行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制。根据省政府即将出台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全面推行登记备案制。

 

来源于:金华廉政网

 

  2005-8-11 8: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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