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招生实施“阳光工程”
  
 

 

 

为做好今年高考、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今年我县高校招生和高中段招生以信息公开、结果透明、程序公正、操作规范为目标,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具体内容有:

   一是公开招生信息。严格控制调整计划的使用,切实做到“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的处理公开。在招生进程中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做到群众知情有渠道,举报投诉有实效。

    二是完善招生政策。进一步巩固和完善高中段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规定,不允许任何学校擅自扩招和提高收费标准;不断提高招生政策透明度,继续完善招生信息社会公示制度,公示高校招生章程和规则,公示所有享受特殊政策考生的相关信息,公示所有考生录取结果等。

    三是严格招生纪律。按照“谁主管、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招生违规违纪实行领导责任追究。

 

 

 

来源于:金华廉政网

 

 

 

  2005-4-30 7: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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