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车管所积极落实警车使用管理措施  
  
 

 

根据公安局《警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及《关于开展“警车归位”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精神,义乌交警大队车管所十分重视对警用车辆驾驶员的教育,积极落实管理措施,使警用车辆真正用在工作上,做到依法行车、安全行车。

4月15日下午,该所专门组织驾驶人员和全体民警进行学习,并制定了具体管理措施。一是警车使用实行统一调度,除正常工作之外,一律不得使用警车;二是警车行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得超速;三是在出车途中发现群众有紧急情况(如车祸等)应积极投入救助;四是所有警车一律按指定地点停放过夜。

 

 

 

来源于:金华廉政网

  2005-4-26 7: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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