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全面推行学校用品集中采购制度成效显著
  
 



 

2004年,浦江县通过建立县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和机关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全面推行学校用品集中采购制度,不断完善教育系统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强化监督,学校后勤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健全制度,强化服务,减轻学校后勤压力。

1月起,把全县教职工工资统一由县机关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发放,确保了每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学校对所需用品只需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将下学期所需的学校用品采购计划报县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由中心统计核对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再由中心对学校用品分类进行集中采购,减轻了全县各校的后勤压力,使学校领导集中精力抓教学。二是规范运行,盘活资金,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为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深化财务公开,县机关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实行了“四统一”,即财务统一核算、资金统一收付、工资统一发放、财务统一公开,各学校的可用闲散资金都集中到核算中心统一账户上,资金的调度更加灵活、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核算中心将这笔资金用于归还部分学校银行短期贷款,一年节省银行贷款利息支出约100万元。

核算中心还对浦江二中等4个单位拆借资金410.5万元,每月可节约利息3万元,有力地减轻了学校财务负担。通过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实行学校用品集中采购,发挥教育系统集团优势,部分教学用品的价格最高下降60%以上,一般用品也在30%以上,全年为全县各校节约教育经费100余万元。三是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发挥源头治腐作用。教育系统所有单位行政账目进入县机关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后,各单位的大笔经费开支必须在中心的严格审核后才能报销,将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的转变,从而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的管理和核算。

一年来,基本杜绝了教育乱收费现象,有效控制了学校乱支乱报行为,全年拒报或退回补办手续的票据达200余万元,其中仅业务招待费支出一项,采用限额控制措施,就比2003年同期下降了30%。教育服务中心按照“大宗物品集中招投标”和“批量物品批发采购”的方法,对全县学校用品集中进行采购,有效杜绝了学校领导和经办人员在学校用品采购过程中的违规私利行为,2004年没有发生一起针对此类情况的投诉事件。

 

 

来源于:金华廉政网

  2005-3-23 8: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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