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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注重结合、整体推进。婺城区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构建惩防体系,抓好今年全区的反腐倡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一是结合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会同机关党工委、妇联、教育文化、工会等部门在机关、社区、家庭、校园、农村、企业等广泛深入宣传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政策要求,不断增强各乡镇(街道)、区机关有关部门自查自纠工作的自觉性,提高自查自纠工作的效果。二是结合惩防体系构建工作,不断推动专项工作开展。在8月9日召开的区机关各牵头单位落实惩防体系工作分工进展情况汇报会上,相关牵头单位对工程建设、医药购销、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监督管理、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了汇报,推动了全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
二是突出重点、认真自查。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按照谁主管、谁治理的原则,明确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要求、目标和主要环节。各乡镇(街道)、区机关有关部门结合实际,重点抓好工程建设、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领域的自查自纠,及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特点和表现形式,摸清容易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环节和所涉及的单位、岗位、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区卫生局对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普遍问题、共性问题、潜在问题进行全面查找、纠正,动员全区卫生系统的有关人员在规定时限内,主动上缴商业贿赂违法所得,到目前为止,全区卫生系统有44名医生上缴药品回扣11550元,上缴药品采购中回扣2300元,对5名医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一名预备党员延长了预备期,对存在集体拿药品回扣的某医院院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
三是强化监督、严肃查处。一是畅通投诉渠道。公布了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纪委监察局等职能部门的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开展监督检查。5-7月份,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效能办通过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各乡镇(街道)、区机关有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及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6次监督检查。三是实行分类指导。区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注重对职能部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委局领导在卫生、财政、国土等部门召开的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结合单位、部门和行业特点阐述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四是严肃查处案件。检察、公安、工商、纪检监察等部门主动拓宽案件线索,加强沟通联系,案件查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5-7月份,区检察院共收到举报商业贿赂线索9件,通过排查,涉及医药购销、工程承包等方面的3个案件正在查处之中。
四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一是开展专项执法监察。七月份,区纪委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和执法专项检查工作。二是加强对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七月份,区纪委监察局对2001年以来全区政府部门(不包括垂直管理部门)相关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检查,加强了对中介组织的监督和管理,有效遏制了商业贿赂通过中介组织向政府机关蔓延的势头。三是完善了监督制度。为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行为的监管,结合“两年活动”,我们正着手制定《涉企收费、罚款监督备案》等制度。
来源于:金华廉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