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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深化思想认识,通过学习讨论会,集中学习,交流发言,深化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的认识,真正领会十六届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 二是更新思维方式,重新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定位反腐倡廉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该怎样履行职能,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从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全局宏观着眼,从各项纪检监察工作微观入手,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发展。 三是结合本职工作,调整工作思路。在领会中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职能,及时跟上上级步伐。如执法监察室的同志,根据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加强民主管理的要求,在工作中调整思路,加强行政监察,对涉及农村建设的重大项目进行全程参与,有效监督。
(来源:金华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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