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出台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意见
  
 
    近日,司法部党组审议通过了《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及其《分工方案》。
    《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实际,分总体要求、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和加强领导七个部分,对2007年底前的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对2007年以后的工作进行了远景规划,并提出了到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司法行政特色鲜明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分工方案》将《实施意见》的任务分解归纳为60条,按照司法部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的职能,一一明确责任部门,并提出了完成分工、落实责任的具体要求。
     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指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是司法行政系统共同的政治任务,部党组负有全面领导责任,自己是第一责任人。她要求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战略决策上来,立足大局,着眼预防,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落实。她强调,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是落实责任、实现领导最有力的方法和最有效的形式。各级领导干部要对照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五个方面的任务,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执行制度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敢抓敢管的表率、开拓创新的表率。(王 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05-9-21 10: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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