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法院狠抓“三化”构建处置涉法信访长效机制
  
 

永康市法院在处理涉法信访中始终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狠抓“信息化、规范化、公开化”工作,构建处置涉法信访长效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1-8月共受理涉法信访80件,均及时处理,上级院、市委、市人大交办的15件涉法上访案件,通过努力已全部结案,未出现新越级访、重复访案件。

一、狠抓信息化,建立预警控制机制。永康市法院积极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建设个案资料信息库,作为该院执法信息库建设的一个子库,全面收集各类社会热点信息,掌握信息情报主动权,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一是了解掌握相关人员、单位信息。从已办案件过程中了解收集到的相关信息,内部移送、协查得到的信息,包括法人单位、工程包头、工程队、供应商、医药代表等;二是了解掌握情报线索信息,加强同其他执法机关信访部门的沟通,建立信息情报共享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包括控告举报案件信息,信访部门、纠风办、招生招干部门信息等;三是了解掌握社会热点信息,坚持每月走访执法监督员、各镇街区检察联络员了解当地热点信息,并在每月院务会上统一汇报收录,与本地居委会、新闻单位等建立良好沟通渠道,了解街头巷议,媒体报道中反映出的社会热点问题。通过对社会信息的充分掌握,该院有的放矢的做好调研分析工作,积极向市委和政府及有关领导提供有价值的信访信息,今年向市主要领导报送了反映土地领域、税务系统、村级财务管理等存在问题及对策的专报信息5篇,得到了重视和肯定。另外,该信息库以.NET语言进行设计开发,可以便利的上挂省院、市法院相关控申工作软件,实现资源共享,减少上下级检察机关对同一信访事项的重复受理和办理。

二、狠抓规范化,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处置机制。以国务院新《信访条例》为契机,结合控申工作的新规定,修改制定了《控申举报检察工作规程》,对信访接待,线索的管理和初查,诉赔偿案件的办理等控申业务重新进行了规范,新增订了《控申工作质量标准》,使信访工作有了硬杠杠。一是完善内部分流调控机制,接受电话举报、网上举报、预约举报。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涉法上访案件,依据“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做到“四定”:定部门、定专人、定目标、定时间,狠抓落实。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阅批重要来信制度,落实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二是健全外部案件移交分流机制,增强涉法上访案件的执行力。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及时向有关机关和部门进行移交和分流,对本地区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和突发性事件的重大纠纷矛盾互相通气,做到不积案、不压案,避免重复劳动,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三是建立和完善案件责任、信访责任追究机制。一方面,通过信访发现执法环节的质量问题,追究那些因故意或过失行为而影响办案质量的司法人员的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另一方面,坚持“属地管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把关,责任到人。问题不查清的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

三、狠抓公开化,提高处置涉法信访的公信力。一是对经多次反馈处理结果但仍不息诉、息访的重大、复杂、疑难涉法信访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如永康市法院去年针对陈俭幸这一上访老户召集市政法委、信访局、经贸局等单位举行公开听证,解决了陈俭幸被该院认定无罪后所涉及的买断工龄及社保等问题。二是对信访所涉及问题存在,但不做好充足说理有可能激化矛盾,引起集体访的涉法信访案件举行公开处理。如今年该市西城街道李店一村针对一起滥伐林木案件,村民一方认为村干部滥伐林木构罪应处理,村干部一方认为己方不存在违法违纪问题,为此双方均多次上访。永康市法院认真调查后认为,林技员周高潮工作严重失职,致使大面积林木被滥伐,涉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李店一村村支书李某某和村委会主任应某某组织实施采伐,但未达到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遂召集西城街道、林业局领导和相关人员、李店一村村干部及村民代表、相关涉案人员等二十余人,对周高潮予以公开逮捕,对李店一村村支书李某某和村委会主任应某某公开宣布作绝对不起诉,并当场就林业局在办理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过程中存在的不认真审查、监督不严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三是对信访所涉及问题不存在,但不做好充足说理有可能激化矛盾,引起集体访的涉法信访案件举行公开答询。如今年对花街镇金谷泉村村民举报该村村干部私卖集体土地并挪用征地款一案,及时组织初查,发现所说集体土地地块未被征用,更不存在征地款被挪用一事。为了切实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该院召集该镇政法办主任、联村干部、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十余人举行公开答询,并有针对性地作了法律教育,给了村民明白,还了村干部清白。

 

来源于:金华廉政网

  2005-9-9 10: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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