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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根炎因玩忽职守被开除党籍
柴根炎,原任金华市建设局城建档案馆馆长、党支部书记。2002年3月免去城建档案馆馆长职务,任协理员。2004年9月26日,婺城区人民法院以柴根炎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最近,金华市纪委作出决定,给予柴根炎开除党籍处分。
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1995年,柴根炎利用担任市城建档案馆馆长的职务之便,以该馆名义与市建行开发区支行签订委托存贷款协议书和借款合同担保书,将该馆140万元城建档案保证金为市城建咨询服务公司(柴根炎兼任法人代表)贷款140万元提供担保。经数次转贷,该贷款逾期仍未归还。1996年12月31日,市建行开发区支行根据协议书、担保书的规定,从该馆城建档案保证金账户中划扣人民币140万元用于归还咨询公司的贷款。咨询公司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2001年12月底,公司账面反映亏损28万余元,应收款150余万元,大部分已成呆账,无力归还贷款,造成了140万元城建档案保证金无法收回。
(本委审理室)
来源于:金华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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