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纪检监察专业知识测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市开发区纪工委、市直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

根据中央纪委宣教室《关于组织全国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纪检监察专业知识测试的通知》(中纪宣[2004]38号)的精神,我市将于10月25日前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知识测试的活动,请市开发区纪工委、市直各部门请在接到通知后,到市纪委宣教室领取试卷,地址:市政府大楼1233室,电话:2469269

 

发布时间:2004年10月11日

  2004-10-11 9: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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