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部分室主任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本级政法系统各单位,本委局各室:

根据《金华市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市委[2001]19号)和《关于市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试行意见》(市委办[2001]8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市纪委决定对部分室主任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争上岗的职位和报名范围  

1、竞争上岗职位: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室主任5名。

2、报名范围:符合报名资格和条件的委局机关干部、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市本级政法系统干警。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责任心和组织领导能力较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业绩突出。道德品质好,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威信较高;

2)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国家公务员或机关工作者身份,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6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的男50周岁以下(195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并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两年以上(现任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室副主任未满两年或现担任副科级纪检员的,可以参加竞争,经竞争取得任职资格的确定为主持工作的副主任);

5)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已在委局机关工作的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三、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应携带一寸个人免冠彩照2张,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任职证明等。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10月12日-13日;报名截止时间:10月13日下午5时;报名地点:金华市纪委干部室(市政府大楼1225室);联系电话:2469271。

 

 

 

 

 

   中共金华市纪委

金华市监察局

    2005年10月9日

  2005-10-11 16: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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