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三管齐下”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天津市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坚持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完善重点制度规定和确保制度贯彻执行“三管齐下”,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该市紧紧围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对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进行全面规划。对全市240件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全市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并加紧研究制定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具体意见,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法制化、制度化。

 

同时,紧紧围绕“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农村、企业和城市社区”、“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三个方面,加大制定反腐倡廉重点制度规定的力度。天津市委最近出台了《市区(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市政府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天津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则》,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市政府办公厅、市纠风办等部门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建立了8个配套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研究制定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配套制度和具体措施,完善巡视工作相关制度。

 

此外,该市还坚持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作为大事来抓,督促各级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建设的意见》,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廉政勤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还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综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
  2008-04-21 10:0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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